忽思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合天全、六番二招讨司置。秩从五品。治所在今四川天全。初,以前土官高英、杨藏卜为正、副招讨。是年,高英遣子敬严等入朝贡方物,洪武帝赐以文绮、龙衣等。二十一年(
古郡名。又写作牂牁郡。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治所故且兰(今贵州凯里西北)。属益州。辖地包括贵州大部、云南东部和广西西北部。下领且兰等17县。三国以后辖地缩小,治所时有变迁。晋治万寿(今贵州瓮安东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时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白水江上游,四川南坪县境,也即甘肃文县之西。三国蜀时废(一说西晋时并入阴平县)。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述垒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瓦里。又,是宫下有一瓦里名“述垒轸”;辽太祖※弘义宫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见“大王院”(79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见“舍利”(1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