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元朝管理和训练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遣使至波斯征调回回炮手军匠,宗王阿不哥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人应诏。至元十年(1273),蒙古军借回回炮手之助,攻克南宋江汉重镇樊城、襄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一作艾温克、埃文克。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山南麓的人”或“住在大山森林中的人们。”来源于肃慎,是元代“林木中百姓”、明“野人女真”、清“索伦部”的一支;但看法不一,或说与唐及其以前
“哲里只”,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北哲里只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哲里”可单独构词,作人名,《辽史·营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顺宁府(今云南凤庆)推行改土归流,布朗族土知府被革职,所属13寨布朗族极为不满,凭据天险,联合附近各族人民起义,杀指挥、千百户等官兵数十人,声言据顺宁、蒙化(巍山),攻腾越
见“阿史那社尔”(1232页)。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王子。字义孙。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次子。自幼聪颖,受父宠爱,立为世子。及长,力壮善射。汉昌元年(318),大司空靳准作乱,杀国君刘粲,广诛刘氏子孙。他没于黑匿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
见“速黑忒”(1840页)。
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南。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圣祖在多伦诺尔(今多伦)会见蒙古各部首领,应彼等之请,建此寺。由章嘉呼图克图任住持,执掌内蒙古地区宗教事务,各旗均派喇嘛一人居之,为内蒙古地区藏传佛
?—1213金大臣。本名阿土古。咸平(治今辽宁开原县境)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清池主簿,累迁监察御史、修起居注。转礼部员外郎、大名治中,历北京、临洮等路按察副使,同知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