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莫拉定
见“拉定”(1366页)。
见“拉定”(1366页)。
蒙元时诸色户计之一。即由政府签发专门承担站役的人户。按驿路交通情况有船站户、马站户、牛站户、狗站户之分。马站户最多。元代全国驿站共1500余处,总计不下30万户。凡被签发为站户者,须承担养马(牛、狗)
清代布依族农民起义。清朝中叶,封建统治者为了镇压苗民起义,变本加厉地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敲榨勒索,驱使农民前往湘黔参战,致使农民“皆弃田不耕”。嘉庆二年(1797)正月初五,在贵州南笼府(今安龙县)北乡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王族后裔。属云丹王系,9世纪中,吐蕃属民奴隶起义,王室倾覆后,率从人西逃玛尔域一带(今上拉达克的印度河上游玛尔曲河流城,一说在芒域),繁衍生息。据《拉达克王统记》载,其属民多持黑弓,故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江、新平、双柏、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王兀堂”(205页)。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
满族旧时礼节,此礼多用于至爱亲朋重逢或分别之时。流行于东北满族地区。行礼时,无论男女,均抱腰接面,以示隆重。此俗形成较早,《满文老挡·太祖期》和《建州闻见录》中有记载。清中期以后,渐觉此礼不甚雅观,逐
1652—173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户部尚书未斯翰次子。康熙初年,由荫生授工部员外郎。二十一年(1682),迁工部郎中,监督芜湖关,以税银溢额升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山西布政使,擢山西巡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