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拔汗那国渴塞城置。以其王为刺史,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彝语音译。意为※呷西奴隶吃的饭食。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以荞麦皮、嫩野草、蒿子叶等做成。民主改革前,生产的粮均被奴隶主占有,单身奴隶一无所有,连人身都是主子的,仅能以此充饥。
解放前新疆旧土尔扈特南部落王公、四旗盟长。一称“满汉王”。巴彦蒙库之子。1岁时父死,袭位。由叔父多布栋策楞车敏(多活佛)代理政务。1930年,与喀喇沁部札萨克亲王贡桑诺尔布女乌静彬结婚。同年亲自主持盟
见“哈剌和林”(1639页)。
清代新疆州名。光绪十年(1884)置。治所在今新疆库车城。辖沙雅县。管领村庄190处。7驿站、7卡伦。隶阿克苏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74000余人,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回族和汉族。主要从事农业
德昂语音译,意为“总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内为群众办理公共事务者,后演变为土司所属政区一级头人。主要负责与土司衙门联系,为土司征收粮食和其他杂役、门户捐,及执行地方政府法令等;其职权相当于今之乡长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
见“锦州城”(2367页)。
黎语称“沃伐”,意为“做穷人”。系指解放前黎族地区某些因破产或逃避迫害而依附某一有财势的富户门下的贫苦农民,故又称投靠户。被依附者称“龙公”,黎语谓“沃凡”,意为“做富人”,也有“做主人”之意。投靠时
蒙古族、纳西族古弹拨乐器。亦作虎拨思、胡拨四、浑不似、好比斯、和比斯、胡博词、琥珀词、琥珀槌、虎拍词等。纳西语称为色古都(又译苏古笃、苏古杜)、胡拨。一说源于西亚,为阿拉伯古弹拨乐器乌特(乌都)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