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延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乾隆二十四年(1759),输诚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沙俄并吞浩罕后属于俄国。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安集延。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乾隆二十四年(1759),输诚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沙俄并吞浩罕后属于俄国。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安集延。
见“布儿哈卫”(469页)。
见“乌介可汗”(339页)。
即“蒙古纲”(2326页)。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沿边溪洞军民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金奉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明末,杨胜皋袭职。清顺治十六年(1659),胜皋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
汉代匈奴官名。约汉武帝征和元年(前92年),匈奴西边日逐王所置。驻于焉耆(今新疆焉耆县)、危须(今焉耆县西北)、尉犁(今新疆库尔勒县东北)一带,统领匈奴在西域的属国,征收贡赋,征发奴隶等。因视西域诸族
参见“最玛”(2221页)。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见“木鹿城”(2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