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爵
四川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女土官。明正德十五年(1520),在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绍指挥下,讨平僰人之乱,擒首领阿又磉等43人,斩119级。
四川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女土官。明正德十五年(1520),在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绍指挥下,讨平僰人之乱,擒首领阿又磉等43人,斩119级。
1886—1936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索伦旗人。达斡尔族。历任骁骑校、呼伦自治会副会长、海拉尔警察局副局长、全蒙联合总会副会长、辅国公额鲁特总管、民国政府行政院顾问、蒙古经略使顾问、全国善后会议专门委员、
元朝乘驿之凭证。又称圆符。有金、银两种。专为军情大事而设。元代驿传一般公事差遣凭※铺马圣旨乘驿,“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元史·兵志四·站赤》)由朝廷铸造,由典瑞院执掌,不经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见“前秦”(1741页)。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一年(1932)置。治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县。明清时为※勐卯安抚司,傣族聚居区。民国初年曾先后设弹压委员、行政委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正月所设察剌秃山卫和正统后所设者剌秃卫作察尔察图河卫或察尔图山卫。
见“信牌”(1687页)。
见“宇文邕”(898页)。
见“始波罗”(13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