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博果尔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即“朱蒙”(792页)。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石耶洞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隆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五年(1658),长官杨胜美帅众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后其孙
?—171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布尼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率众附清,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以阿尔萨兰卫宰桑协理旗务,驻牧克鲁伦河流域。三十二年,移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在欢喜岭(即今黑龙江五常县)。辖域东西212里(又书312里),南北235里(又书240里)。东界长寿县,西连榆树直隶厅,南接舒兰县,北邻双城
一种圆锥形的临时住所。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吐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旧时冬季外出狩猎人少时搭盖的住所。形同※撮罗昂库,但较小,搭法与覆盖物也不同。有的以若干根高7尺多、直径6
见“萧翰”(1992页)。
过去云南景颇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最早具有长老性质,村寨内较大的姓氏通常都有一人,由同姓人众推举能联系群众,具有处理公共事务能力者担任,但须经山官认可,由山官赠刀一把,表示授权管理寨内事务。其职责是协助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见“山寨夷”(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