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王
即“大祖大王”(95页)。
即“大祖大王”(95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渐尚王(汉代称渐将王)之下,左右独鹿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1854清咸丰年间布依族起义首领。贵州独山县播让人。布依族。原籍广西,后移居独山。少时习武,好抱打不平,颇受敬重。因不堪清廷苛敛,与余光裕、杨官佑、舒裁缝等参加李源发领导的天地会。因其父领导布依族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又称白郎。原为川路稽胡帅。武帝天和五年(570),乘开府刘雄出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巡检北边之机,与同族乔素勿同等率众渡河迎战,为雄所破,事败。
唐吐蕃军政建制。始建于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之时,不在“五如”之内,属一直辖区,分上下两部,上香雄辖沃久帕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突厥的交界处;下香雄亦辖有古格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苏毗的交界处。香
彝语音译,意为“冤家械斗”。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主家支之间的血族复仇。汉语俗称“打冤家”。※兹目和※诺伙贵族集团,利用家支组织的力量进行血族复仇,争夺土地、财物、奴隶,解决婚姻纠纷等。如某人亲属被杀或财
清代宗室中和硕亲王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亲王福晋所生之女封郡主,品级相当于郡王福晋,郡主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一品;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郡君,品级相当于贝子夫人,郡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三品。封郡主、郡君者,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
见“梅伦章京”(1979页)。
清代对散处山野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的称呼。亦作“雅发哈俄伦春”。“雅发罕”,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因其出猎少马多步行,故称,以区别于被调充驻防骑兵之※“摩凌阿(骑马的)鄂伦春”。后
见“拓跋晃”(1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