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官名。又译巴思哈黑。突厥语,意为“镇守者”,即蒙古语“达鲁花赤”的同义词,与阿拉伯语之“莎黑纳”义相同。王磐《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载:“国朝之制,州府司县各置监临官,谓之达鲁花赤”。《世界征服者史》
?—1292或1301元朝宗王。又译南木合、那没罕、那木干、诺穆罕。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汗子。初以高道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三年(1266),封北平王。八年,受命统诸王7人出镇西北,讨叛王海都,建
见“帕察沙布伯克”(1400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即“五国城”(263页)。
?—1916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31代孙,额尔齐木毕里克子。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任伊克昭盟副盟长。1911年辛亥革命时,坚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硕隆山卫,并说清代硕隆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东250里。
见“议榔”(614页)。
见“伯颜”(1089页)。
即“呴犁湖单于”(13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