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690—754唐朝文士。字紫芝。河南人。鲜卑元氏。父为延州刺史。少孤贫,事母以孝闻。开元二十一年(733),登进士第。授邢州南和尉,佐治有惠政,召补龙武军录事参军。后为鲁山令,秩满,南游陆浑(今河南嵩
见“北山野人”(533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约40万(1977年),主要分布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西部平原及兰屿岛上。在外,祖国大陆共有2909人 (1990年)。因住地与文化特征的差异,内部又分※平埔人(主要散布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
唐代回纥汗国特勤。唐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国亡,偕兄嗢没斯、阿历支率众2千余人至振武(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投奔唐军,受册封为昌化郡公、冠军大将军、左威卫大将军,赐姓名李思义(一作思惠)。部众被
见“札肥河卫”(434页)。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
蒙古斡亦剌部贵族。亦称塔剌海古儿干(驸马)。不花帖木儿孙,札乞儿古儿干之子,伊儿汗国旭烈兀内侄孙。任伊儿汗国斡亦剌千户长(一说万户长)。曾先后娶旭烈兀女忙古鲁干及孙女阿剌忽都鲁为妻。元贞二年(1296
北辽宣宗孝章皇帝耶律淳年号。1122年,凡1年。
1596—1648清初大臣。满族。他塔喇氏。世居扎库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下营子赵家村西南伊尔登河西岸)。岱图库哈理孙,多罗额驸诺裔谟多子。初任佐领,隶正白旗满洲。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于萨尔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