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布加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为一证物名称。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双方发生纠纷,经中间人调解后,问题已经解决,为恐反悔,双方在一片石块上,涂上火胶,待其熔化时,让双方盖上特殊印记,以作和好凭证,交给调解人长期保管。若日后发生矛盾,即为违约,拿出此证物,双方主动修好。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为一证物名称。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双方发生纠纷,经中间人调解后,问题已经解决,为恐反悔,双方在一片石块上,涂上火胶,待其熔化时,让双方盖上特殊印记,以作和好凭证,交给调解人长期保管。若日后发生矛盾,即为违约,拿出此证物,双方主动修好。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必力公瓦”又译作“止贡哇”。地在今西藏墨竹工卡县的直孔,兼有农牧两区,又当交通孔道,是止贡噶举教派势力的聚集地,元为13万户之一(《元史》称“密儿军万户府”)。明
阿昌语音译,意为“拉婚”。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一种缔婚形式。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通过“串姑娘” (阿昌语称※“作涅勤”)往往物色上心爱的对象,当双方要求结合时,却遭父母反对,姑娘和小伙子约
清嘉道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先后有4次。嘉庆二十五年(1820),张格尔(新疆喀什噶尔人,维吾尔族,幼居浩罕)纠集安集延阿哈呼里等百余人、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萨雅克部、冲噶巴什部等50
即“无恤”(244页)。
1677—1751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为西藏热振寺一世(一作六世)呼图克图。亦称脣徵阿齐图诺门罕,为出任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青海黄河南岸尖扎噶摩浦地方。康熙二十六年(1687),于青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1012宋朝边将,丰州党项族藏才部首领。父事契丹。宋开宝二年(969)随父归附宋朝,授丰州牙内指挥使。四年,父卒,改天德军蕃汉都指挥使,知州事。五年(972),移丰州刺史。太平兴国七年(982),
见“恩拉达卜”(1870页)。
苗族民间工艺。织锦工艺很早为苗族妇女掌握。花纹有几何图案及花、鸟、鱼、蝶等。一般经纬线用色不一,形成彩色花纹。用以装饰衣领,肩背和袖子,贵州黄平一带妇女喜用苗锦装饰服装。凯里舟溪妇女用来做背带(背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