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左前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弟丹津袭父爵,其本人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弟丹津袭父爵,其本人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
?—12537全名鲁克那丁·火者·木八剌。西辽人。为起儿漫首任忽都鲁汗※八刺黑子。后随父投蒙古。1235年奉父命觐蒙古国汗窝阔台汗,途中闻父卒,由堂兄忽都不丁袭位,及见窝阔台,受赐起儿漫地,受诏承父号
河流名。位于内蒙古赤峰县、林西县、巴林右旗。辽代以黑水著称。其沿河有黑水镇、黑河州等。明代称乌龙江,有黑水的含意。清代中期,西藏班禅额尔德尼喇嘛到巴林右旗认为乌龙江不祥。蒙古尚白改名为查干沐沦,意为吉
见“偶思”(2072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年(1884)置。治所在今新疆哈密县城。分35区。辖有14大庄、14驿站。归镇迪道管辖。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有汉、维吾尔、回等诸族,农、牧兼有。盛产哈密瓜。
见“叱六于”(543页)。
?—1650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六世孙,喀尔喀右翼长赉瑚尔子。袭父汗号,始称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并称喀尔喀三汗。崇德三年(1638),谋掠归化城,清太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博巴或博日、博米。因地区不同,又称康巴(西康康区)、安多哇(甘青地区,又称多麦巴)、嘉绒哇(四川阿坝藏区)等。分布在西藏、甘、青、川、滇5省。解放后分布在一个自治区、9个自治州、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