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1600—1646清初将领。满族。瓜尔佳氏。清初五大臣※费英东第七子。初隶镶黄旗满洲,后改隶正黄旗。天聪元年(1627),随征察哈尔,攻宁远城(今辽宁省兴城市)。三年,随皇太极伐明,进逼北京,以战功晋
见“吾也而”(1046页)。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副将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三等副将对等改称为一、二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及莎车、泽普、叶城、皮山等地。现有人口33538人(1990)。“塔吉克”,为本民族自称。民间传说,意为“王冠”。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帕米尔高原东部伊
见“洛桑丹悲坚赞”(1735页)。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
?—170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色棱阿海孙。驻牧萨尔塔郭勒,向清朝入贡最恭顺。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遣侍卫拜音察克等赴该部赐赉冠服、佩带、弓刀
明代藏区部落名。原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成化七年(1471),其族僧人官卓入朝贡马及明甲等物。赐以彩缎、钞、绢等。十七年(1481),复派亦希藏等入朝贡马并盔甲等物,赏赐如例。后依明制屡遣使入朝贡马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若尔盖境。二十年(1387)其地被朵甘则路、南向二部引草地诸部千人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部朝贡仪时,将其列入全国三十
宋代凉州(今甘肃武威)地区吐蕃部落概称。又作六谷部、六谷部落。以居凉州城外六条大山谷而得名。分左右厢,自立首领,据地而治。地产良马。因抵御党项人李继迁西向,与宋有共同利害,保持友好关系,进行茶马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