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1070—1142金初将领。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纳邻河人。后徙咸平路梅黑河。女真族。阿勒根氏。勇毅善射。金初,领谋克、猛安,随军伐辽,每战皆克。皇统元年(1141),以功擢宣威将军。翌年,授同知通远军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元朝宗王。又译老的罕。蒙古孛儿只斤氏。西平王※奥鲁赤孙,铁木儿不花子。武宗至大二年(1309),封云南王,代梁王松山出镇云南。四年,奉命与云南行省右丞阿忽台讨八百媳妇国及大小彻里。仁宗皇庆元年(131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刀庄霸食邑于勐笼。清雍正七年(1729),叭先随征有功,授土千总职。卒,侄刀阿兴降等袭土把总,传至召叭弄。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邻居”。是今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等地游牧鄂温克人,在氏族组织瓦解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游牧公社组织。最初纯粹是有父系血缘关系的个体家庭结成的生产互助集团,多则10余户,少则3
位于内蒙古巴林旗北部索博力嘎苏木北。“比图”蒙古语意为“密林”。林中有泉,方圆15米,池里有6个泉眼,每个泉眼喷出不同味道的水,有苦、辣、酸、甜、涩、咸6味,神密奇妙。传说清同治年间,达利喇嘛到此,见
地名。又名斡朵里、鄂多里。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牡丹江与松花江会合处马大屯。元时曾在此设置斡朵怜军民万户府,为女真水达达路所辖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建州女直先世居此。元末明初,清太祖努尔哈赤六世祖猛哥帖木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突厥汗国官号。又译割利。其意谓“老”。《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唐书·张长逊传》:“张长逊为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都云(今贵州都匀)人。壮族(一说布依族)。与莫彦殊分别割据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后晋天福五年(940),归附楚王马希范。北宋时,龙、方、张、石、罗五姓领主崛起,取代尹、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