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勒河卫
见“忽里卫”(1488页)。
见“忽里卫”(1488页)。
藏语音译,汉称“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等级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高的一等,为世袭封建领主。相传为“开国元勋”之后裔。均拥有一定领地,世代传承。除个别权势大者,土司不能驾驭外,均无所
朝鲜族民间祝寿习俗。亦称“回甲”、“周甲”、“花甲”、“华甲”。指60周岁生日。意指回到所生之年迎接新的甲子,故名。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子女要为父母举行盛大的“还甲宴”祝寿仪式。若父母同庚。可选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新疆柯尔克孜族旧婚俗之一,意谓“换亲”。柯尔克孜人订婚,一般都讲求下聘礼,计以9头牲畜(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或9件财物为重礼。家境贫寒者,无力交付厚礼,便相互换亲,将自家女儿嫁与对方为儿媳
见“㑽郎让”(2369页)。
元朝官员。字成之。回回人。仁宗延祐(1314—1320)年间为辽州(今山西昔阳西北)监郡,迁吏部侍郎,后历仕英宗、泰定帝、文宗三朝。至顺三年(1332),任庆元路(今浙江宁波一带)总管。为官清廉俭约,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满语音译。清代东北地区八旗内未经挑甲考试的幼丁。“幼丁”习惯语,不限于年幼,成壮者亦称之。它与挑甲落选的※余丁有异,亦与支领钱粮的※养育兵不同。非谓西丹不图进身军伍,实因其人数众多而八旗兵额有限,年复
1326—1332元朝皇帝。又译懿璘只班、懿怜只班、亦璘真班,亦怜真班。蒙古孛儿只斤氏。明宗※和世㻋与八不沙皇后次子,惠宗妥懽贴睦尔弟。文宗天历三年(1330)封鄜王。至顺三年(1332
驻藏帮办大臣温宗尧为安辑西藏民众所允诺之事项。宣统二年(1910)钟颖率川军越江达近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恐惧,邀帮办大臣赴布达拉宫,达赖喇嘛保证:令藏军停止抗川军;向清政府奏谢封赏;仍尊重驻藏大臣联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