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定新疆记
见“勘定新疆记”(1985页)。
见“勘定新疆记”(1985页)。
见“开圣丹宝”(215页)。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译永邵卜、应绍不、雍谢布等。属※右翼三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元代的云需府。据《皇明北虏考》等汉籍载,该万户由十营组成,称阿速(阿苏特)、哈剌嗔(喀喇沁)、舍奴郎、孛来(布里雅特
见“兀慎”(107页)。
见“噶尔丹策零”(2502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候补知州沈潜修纂。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成书。手抄本。两函10册,共20卷。卷一参修姓氏、凡例、星度、建置;卷二巡幸、公署,卷三疆域、职官;卷四山川、学校;卷五典礼、田赋
明代哈尼族土司。隶临安府思陀长官司。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因其地有左能山,故名。明洪武(1368—1398)中,哈尼人吴蚌颇率众开辟荒地,众推为长,后调御安南有功,以所开辟地为一甸,授副长官司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碧鲁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建昌镇越巂营守备。三十八年,随定西将军阿桂进讨大小金川土司叛乱,降服索诺木。叙功擢宁越营都司。后擢副将、总兵。四十六年(1781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
见“庆州”(8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