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为前藏四品代本。曾任驻瞻对官员。光绪二十八年(1902),补授噶伦,翌年,因办事乖戾革职。三十二年(1906),噶勒丹池巴罗布藏坚参呈称,其尚袭有乾隆帝赐予其祖先的札萨克台吉
在今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土城梁村。北魏置分南北两城,南城东西长约130米,南北仅90余米,北墙略向内凹,城墙残高约3米,南墙正中开门。北城南北约400米,东西约300余米,西北墙已塌毁。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汉文又译作杀、察、煞,始见于《周书·突厥传》,如突厥的“左厢察”、“右厢察”,回鹘的“左杀”、“右杀”。为别部领兵者,可建牙帐,专治一方,地位仅次于小可汗,多由可汗子
见“李存勖”(1030页)。
佤语音译,意为“老人”。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头人的泛称。又称“函永”(管理寨子的人)和“函痕”(能说会道善于办事的人)。通常是选举产生,由办事公道,能说会道的人充当。各个村寨头人视村寨的大小,多少不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如泸水县六初罗、称戛、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熊、鱼、蜂、竹、麻等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
女真完颜部首领。亦作随阔。金太祖※阿骨打高祖。约北宋初,率部徙居海古水(今黑龙江省阿城县海沟河),教民耕垦树艺,建房造屋,一说是时该部已能烧炭、烧铁,改变了此前夏随水草、冬穴居的迁徙无常的生活,促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