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书名。志宽、志培主编。12卷。光绪二十三年(1897)成书。京都宛羽斋刊行。系合并《清文汇书》与《清文补汇》而成,共收词汇21900余条。是一部流行较广的满汉对照词书。对学习、研究满文具有价值。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广西都安、巴马、田阳、河池、百色、南丹、忻城、宾阳、上林、马山、田东、隆安、平果、德保、来宾、宜山及云南富宁等地。大多居于山区,男女外出多背竹篓,故有“背篓瑶”之称。操“布努话”,
近代回族人民起义。1926年西北军刘郁芬部在甘肃扩充军,抓丁派饷,横征暴敛,民不堪命。1928年3月,马仲英在河州首先发动回族群众,揭竿而起,提出“反对国民军,赶走刘郁芬”、“不杀回,不杀汉,单杀国民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
?—1948辛亥革命志士。湖北汉川人。回族。1903年,投入湖北护马队为前哨兵。1904年,随营到襄阳,改为常备军。1906年,该部扩编为陆军第八镇骑兵第八标,任二营右队头棚正目。曾被授五品军功奖。1
清末民初彝族土司。又名如底阿郭。土官日郭如底之子。清末袭职,任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宣统三年(1911),支持西昌黄连关第十三民团副团长张耀堂反清起义,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元末明初蒙古族戏曲作家。原名暹,后改名讷,号汝斋。因从姊夫杨镇抚,遂以杨姓称之。居钱塘(今浙江杭州)。《续录鬼簿》称其“善琵琶,好戏谑,乐府出人头地”。自幼好学,精通汉语文,擅长音律和词赋,致力于杂剧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设立的实业机构。1945年在张家口成立。主要经营商贸事业,为联合会《会章》规定搞活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工、农、牧生产的重要措施。总公司由赵云驶、关起义等分别担任经理、副经理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