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见“武散官”(1288页)。
官名。契丹王朝时期对“枢密直学士”的简称。又作密直学士、直枢密院等。契丹习唐制,置枢密院,分北院(又作契丹枢密院)和南院(又作汉人枢密院)。院下设此职。最早见于辽世宗※耶律阮(947—951)时。选有
?—176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译敦多布喇什、敦多克达什。※阿玉奇汗孙,※沙克都尔扎布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阿玉奇汗逝世后,在土尔扈特贵族争夺汗位争斗中,与车凌端多布、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扎尔里赤”、“扎尔里克齐”。蒙古语“扎里”(亦作“扎儿里黑”)意为“圣旨”,“赤”意为“司事人”,即书写皇帝圣旨的官员。《元史·兵志》:“书写圣旨,曰扎里赤。”蒙古建国前,“扎
585—620唐初将领。匈奴独孤氏后裔。隋涿郡太守独孤整子,隋献文皇后与唐高祖李渊母元贞皇后之侄。幼时养于隋宫中。后仕鄂县令。李渊占长安,任长安令,号令严明,甚得时誉。及渊即位,拜工部尚书。武德二年(
?—1252元定宗※贵由皇后。又作斡兀立海迷失,“斡兀立”实为部名,即斡亦剌氏。部长※忽都合别乞之女。《元史》称三皇后。定宗三年(1248)汗死,称制监国。以先汗窝阔台尝言皇孙失烈门“可以君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