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见“张承奉”(1181页)。
藏族部落名。分布于青海共和县中部沙珠玉、英德尔、黑马河等乡。为海南地区交通要冲。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被废黜后解送北京,途经青海湖边该部所居贡噶诺尔(更尕海)时去世(一说逃脱)。初名都秀群木札,原在贵德
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见“堆龙德庆”(1978页)。
见“麻达”(2097页)。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人”。参见“官教克”(1532页)。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汉与匈奴在边地的互市。始于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汉高帝九年(前198),遣刘敬奉宗室女妻单于,结和亲后,即通市。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因战事一度中断。景帝五年(前152),复市。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景宗李元昊母卫慕氏族人。李元昊继位后,尊母卫慕氏为皇太后,后族与皇族势力矛盾加剧。夏开运元年(1034)六月,谋刺杀元昊,事泄,与同党被沉于河,卫慕太后也被鸩杀。
蒙古族特有民间传统拉弦乐器。蒙古语称“绰尔”或“朝儿”。因琴杆顶端饰以雕刻精细的马头,故名。一说前身为“奚琴”,来源于东胡系的“奚”(库莫奚)。相传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在蒙古地区已有所流传。蒙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