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林河卫
见“甫里河卫”(1048页)。
见“甫里河卫”(1048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见“里泼”(1081页)。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两江口长官彭武之子。成化(1465—1487)中,以功授两江口长官,随司理事,无印署。成化六年(1470),奉调从征广西断藤峡(即大藤峡)瑶民暴动及襄
见“俺答汗”(1884页)。
清末新疆吐鲁番人民反抗阿古柏侵略斗争领导人。维吾尔族,吐鲁番人。同治九年(1870)八月,率本地各族人民抵抗阿古柏侵略,坚持斗争达两月之久,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后失败被杀。
傣语音译,意为“家族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残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时期的古老耕地制度,迄至解放初期部分傣族地区仍有所保留。传说是由同一个祖先的分支传递继承下来的,属村寨内各个家族集体占有,不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见“花摆夷”(999页)。
见“忽母思部”(1489页)。
即“大祖大王”(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