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参赞大臣
清代新疆伊犁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与伊犁将军同驻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东),协其办理伊犁等处军政要务。自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不常设,补放无定制。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伊犁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与伊犁将军同驻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东),协其办理伊犁等处军政要务。自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不常设,补放无定制。光绪十年(1884)裁。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以宋秦凤路置,治凤翔(今属陕西省)。辖凤翔、平凉2府,泰州和陇州二防御州,德顺、镇戎二刺史州。全路有县33、城1、堡4、寨14、镇15。凤翔府屋县于贞祐四年(1216
藏语音译,一作厥本堪布,意“供祀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祭祀供品、宗教活动安排的僧官职称。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俱蜜褚瑟城(约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杜尚别东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部护府管辖。
汉籍对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的俗称。因寺院外墙饰以红、白、黑三色花条,故称。藏传佛教文献多不用此称。详见“萨迦派”(2007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被奴隶主占有人身和劳动成果的奴隶的代称。又作木楞阿比,珞巴语音译,意为“枕头”、“垫枕人”。原专指男奴隶,后“巴列”女奴隶亦俗称“阿比”。家长奴隶制家庭中的奴隶,包括直接由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又称“朵仁”。家族名称出自所居拉萨大昭寺唐蕃会盟碑前附近宅第名。在江孜以北地方拥有庄园。家族显要人物首推※康济鼐(?—1727)。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曾与颇罗鼐配合
藏语音译,一译“弥村”,意为“人员单位”。旧时西藏等地喇嘛教寺院中基层的喇嘛组织。即僧侣居住单位。是※康村内更小范围的地域性组织。以僧徒籍贯划编,一般十数人至百多人不等。后藏扎什伦布寺扎仓下即为密村,
书名。清席裕福撰。6卷。六通,指《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作者取浙江文澜阁所藏乾隆抄本及吴门程氏家藏精抄本,互相比勘,其异同,对此
见“艾斯木汗”(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