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地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一经种上这种土地,不得自由退佃或迁徙,必须永远以人代租,供土目役使,把人身隶属关系牢牢固定在土地上,世代相承。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一经种上这种土地,不得自由退佃或迁徙,必须永远以人代租,供土目役使,把人身隶属关系牢牢固定在土地上,世代相承。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头人。同治二年(1863)夏,率领1万余牧民反抗沙俄侵略,在特穆尔图淖尔西南松库尔地方将侵略者围困3昼夜,击毙敌人57名,伤敌无数,迫使侵略者狼狈逃窜。
见“据曲”(2039页)。
《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关于绥远划界、交通、金融、贸易,派遣驻归绥联络机构等具体问题的协议》的简称。1949年6月8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傅作义双方代表组成的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在北平协商签订。共6项17款
西夏佛教洞窟。位于甘肃武威县张义乡下西沟岘山中。人工挖成,有门,内有抹白灰泥的佛座和小土塔等。1972年1月被采药材群众发现,保存下来的西夏文物近百件。其中有西夏文印本佛经、佛画、发愿文、《杂字》,西
苗族的一支。其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杂有红色而得名。自称“果熊”(苗语译音)。操苗语湘西方言。主要分布在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及黔东等地区。详见“苗族”(1335页)。
即“萌柱”(1989页)。
西夏国家法典名。夏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北王兼中书令嵬名氏主持修纂,参予修纂者共23人。全文20卷,分列门、条,共1460条。内容参照唐、宋律书,又反映西夏民族特点。1909年发现于中国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纳尔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可成哥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纳尔吉河流域。《明实录》中又记永乐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苗族民间议事会。类似古代※门款制。亦称勾夯、春酒会、里社会议、丛会、埋岩会议等。各地名称不同,性质基本相似。源于氏族议事会,亦是继氏族公社解体后沿袭其旧有的民主选制度而产生的地缘性榔款组织。氏族每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