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清初蒙古将领。博尔济吉特氏。原为科尔沁兀鲁特部首领。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与叶赫等九部联合攻努尔哈赤,兵败,只身幸免。后与努尔哈赤和好,四十年(1612),以女妻努尔哈赤。后金天命二年(1617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末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光同任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部册无名,未准世袭,亦未颁给印信、号纸,仍称长官。住牧四川酉
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因居于麦田(今甘肃靖远北)而得名。东晋义熙六年(410),北凉沮渠蒙逊率军进围姑臧(今甘肃武威),百姓惊散时,与折掘(叠掘)、车盖等鲜卑部落归附蒙逊。参见“河西鲜卑”(1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见“赛胜阿”(2468页)。
见“松桃县”(1295页)。
地区名。在西藏自治区东部古称“野番”、“博窝”。清宣统年间(1909—1911),清朝统治者借口未经“王化”,曾三路进攻该地,是为有名的“波密战役”。辛亥革命事起,驻此地之清军哗溃返藏,1916年藏军
古湖名。旧说为今牡丹江流经之镜泊湖,今皆认为即今黑龙江省东南与前苏联沿海州交界处之兴凯湖。湖产鲫鱼,是渤海王国区内著名特产之一,为时俗所贵。渤海于越喜故地所置安远府领有之郿州,于拂涅故地所设东平府领有
即“王嵯巅”(211页)。
清末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被中国穆斯林尊称为“万爸爸”。擅长阿拉伯文、波斯文书法,在“三一体”的基础上对“洋体”(阿拉伯国家的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