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仇由”(320页)。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
?—1680清朝将领。宁夏(今银川市)人。回族。原为明朝参将,驻守陕西。顺治二年(1645)降清,隶汉军正白旗,授副将。在镇压明末农民起义军余部及甘肃回民抗清斗争,为凤翔中协副将,历任四川右路总兵,湖
见“呾蜜”(1388页)。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西夏选举制之一。西夏人庆四年(1147)始立。依中原制度策试举人,殿试后,登第进士被唱名由皇帝召见。
见“阿票”(1197页)。
官名。始设于汉代。职位略低于将军。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总称八校尉。西域所置校尉,主司屯兵,如戊已校尉、使者校尉等。汉以后,历朝皆置此官。唐以后,则用为低级武散官之号。明清则
又名《王曾上契丹事》、《王沂公行程录》等。北宋王曾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北宋真宗皇帝所上的一篇奏疏。内详记沿途里程、馆驿、民俗及辽燕京、中京的建制等。记契丹地理尤详,故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顺治五年(1648),从征江西叛镇金声桓,围南昌府,率本甲喇兵助击,连败敌建武侯王得仁及金声桓兵。十年(1653),承袭其弟钟农轻车都尉世职。十三年(1656),随宁海大将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