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旺舒克次子。雍正六年(1728),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30),受命督运科布多军粮。九年,解运马匹赴巴里坤。继随亲王策凌额驸等
见“曷苏馆”(1652页)。
参见“弓力”(137页)。
官名。明代在宣慰司内所置管监狱的小土官。以土兵头目充任。
见“骆越”(1782页)。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湖广行省,辖境包括今广东西南部、海南岛和广西小部分地区,统雷州、化州、高州、钦州、廉州五路;南宁(今广东儋县西北)、万安、吉阳(今海南省崖县西)三军及乾宁安抚司(今海南省琼山)
藏语音译。意为“贡折”。即附有礼品之庆祝表文。例于清朝皇帝喜庆典礼之日呈进,以表示祝贺。始于五世达赖喇嘛遣使向顺治帝呈送附有礼品之信件。后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各大呼图克图及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等官员,常以
契丹民族祭祀习尚。据《新五代史·契丹传》:“契丹好鬼而贵日,每月朔旦,东向而拜日,其大会聚、视国事,皆以东向为尊,四楼门屋皆东向。”《辽史》云:“国俗,凡祭皆东向,故曰祭东。”(卷116)
见“穿带壶”(1760页)。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