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法典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珞巴族各部落传说中的始祖。亦作阿布达尼、阿布尼波。珞巴语音译。“阿巴”意为“父亲”、“祖先”,“达尼”为名。博嘎尔部落传说认为,天父地母结合后,生金东,金东生东日,东日生两子日尼、日洛,即阿巴达尼、阿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皇统二年(1142)置,称陕西西路,后改庆原路。治所在庆阳(今甘肃省庆阳县)。辖庆阳府,邠州、泾州2节镇州,环、宁、原3刺史州。全路有县18、镇23、城2、堡4、寨22、边将营8。共
见“引”(399页)。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
见“黑石炭”(2227页)。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
古族名。明代对贵州瓮傍寨仡佬族的称呼。其地位于新添卫(今贵定)境。明洪武九年(1377),因不堪侵扰,举族反抗,后被贵州卫指挥顾成发兵讨平。
见“费雅喀”(1771页)。
蒙古部名。一称青海厄鲁特。清代青海和硕特、土尔扈特、绰罗斯、辉特4部总称。4部分牧而处,共28札萨克。其中和硕特部人最多,有21札萨克,土尔扈特部4札萨克,绰罗斯2札萨克,辉特部1札萨克。初不设盟,无
见“亦力把里”(8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