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趾学士
即“麟趾殿学士”。
即“麟趾殿学士”。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官名。即礼部主客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上元二年(公元675年)诏举,崔融及第。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政务。燕王府设官如下:燕第大旗手,掌军中大旗,计一人。六部书,分掌政务,有燕吏书、燕户书、燕兵书,燕刑书、燕工书各一人。燕经历,主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官名。西晋置。典中军骑兵,《晋书·李特载记》: “中护军切征,(李庠) 不得已而应之,拜中军骑督。”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见“大理寺左寺副”。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兵器,其性质相当于兵工厂。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从六品上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宋朝文散官名号,从六品以上的文散官(无职无事)称奉直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