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置,乾化二年 (912) 废。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长官。入关前名“巴牙喇纛额真”。天聪八年 (1634) 改为“纛章京”。顺治十七年 (1660) 定汉名为护军统领。每旗各一人,共八人。乾隆三十四年 (1769) 定为正二品。掌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署名。金朝置。掌竹园的养植和采伐。设管勾领监事,秩从七品。下设司吏一人,监兵百人。
官署名。民国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全国最高行政机关。设内政、外交、军政、海军、财政、实业、教育、交通、铁道等部,分掌行政之权。又设蒙藏侨务各委员会,掌管特定行政事务。设秘书、政务两处,分理院务。设卫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静江路(今广西桂林),监治静江、南宁、梧州、浔州、柳州等路,简称广西按察司。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年,改为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参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考其墨义、义理、句读。宋神宗时罢。
官名。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如汉粤川铁路。国民党政府时期,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修养、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亦派督办一人,分别驻扎该路
元代宿卫军其职司守护皇帝帑藏者,称为看守军。参见“宿卫军”。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