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队大臣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位在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之下。负责辅佐将军,分统游牧,兼管卡伦。
官名。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置领队大臣,分驻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阿克苏等地,掌管屯田兵事。《清史稿·职官四》:“高宗底定回疆,分建八城,置办事、领队各大臣……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俱改直隶厅、州。”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位在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之下。负责辅佐将军,分统游牧,兼管卡伦。
官名。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置领队大臣,分驻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阿克苏等地,掌管屯田兵事。《清史稿·职官四》:“高宗底定回疆,分建八城,置办事、领队各大臣……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俱改直隶厅、州。”
官名。清末学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额设四员,正五品,视郎中,位左、右参议之下。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
又称“邸报”、“宫门抄”。我国最古老的报纸。汉之郡国、唐之藩镇,均置邸于京城,作为来朝时栖息之所,并在此传抄诏令章奏之类,随时向地方传报,故名“邸抄”。明朝各省均于京城设公所,有提塘官专办此事,故又称
官名。战国秦置。县尉官府供职的文书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 “尉计及尉官吏节(即有劾”。
官署名。金朝置。属司天台。掌天文。设官女真、汉人各六员。明、清属钦天监。掌观天象,凡晴雨、风雷、流星、异星,按日记注,汇录成册,进呈上阅。设有五官灵台郎、五官监候、博士、天文生等,分掌各事。明清钦天监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侯。见“六爵”。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代理班禅理政,亦称商卓巴尔,例由驻藏大臣会同班禅拣放,为后藏政治中心札什伦布最高的官。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宋太祖开宝二年(969),置于太原行府。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复置于太原行府。为行府次官。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各科设科主任一人,综理各科教务,由院长聘任。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即分设文科、理科主任各一人,分别综理文科、理科教务。其下再分若干学系。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属官。康熙二年(1663)设,一人,由汉人充任,正四品。隶于府尹。掌理学校,兼辖宗室、觉罗官学、义学。康熙二十八年 (1689) 主奉天考试之事。光绪三十一年 (1905)置行省,遂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