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
军队的编制单位。(1)唐代府兵在旅帅之下的编制为队,设队正,统领五十人。(2) 宋神宗在推行将兵法的同时,又推行结队法,以为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五十人为一大队。选壮勇善枪者为旗头,设左右傔二人,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拥队是队的管领者,旗头与引战佐之。南宋时队为屯驻大军部以下编制,亦辖五十人,设押队、拥队、旗头等。队的统领若带低品武阶官即可称为队将;若是无品武阶官,即算作队官。
军队的编制单位。(1)唐代府兵在旅帅之下的编制为队,设队正,统领五十人。(2) 宋神宗在推行将兵法的同时,又推行结队法,以为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五十人为一大队。选壮勇善枪者为旗头,设左右傔二人,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拥队是队的管领者,旗头与引战佐之。南宋时队为屯驻大军部以下编制,亦辖五十人,设押队、拥队、旗头等。队的统领若带低品武阶官即可称为队将;若是无品武阶官,即算作队官。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掌考核岁支款项与工需物料,每届冬至之月,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验。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无定员,由堂官于司员中派充。额定职官只掌稿笔帖式
官名。北魏置。《魏书·尉古真传》:“(尉诺) 除平东将军,赐爵安乐子。从讨姚平,还,拜国部大人。”参见“大人”。
吏名,汉置,为县令(长)的佐吏,掌巡查盗贼事。本为外部吏,加“门下”二字,则为内部吏,出则带剑导从,居则徼循查禁盗贼。汉朝自公卿以下至郡,皆置督盗贼,县不置督盗贼而置门下游徼,两官名称不同,而职掌一样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威海卫管理公署”。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佐提刑分理具体事务。参见“提刑司”。
①东晋孝武帝时会稽王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并录尚书事,掌国政,道子府称东府。见《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②宋朝中书门下 (政事堂) 别称。参见“二府”。
官署名。明朝太仆寺所属仓库。设大使一人。掌贮凡各牧监草场被垦为田地之岁收租金。
官名。汉代有太子中盾,盾读如允。魏晋以后多称为中舍人。唐制于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中允相当于朝廷的门下侍郎,中舍人相当于朝廷的中书侍郎。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曾改中允为左
即镇政府,民国置,办理全镇事务。有正、副镇长各一人。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参见“乡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