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财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 一、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二、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三、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四、铁道改良、扩充、建设的筹款;五、铁道账目单据款项的稽核;六、铁道会计及统计事项;七、铁道财产的处理事项;八、铁道土地的收买处分事项;九、铁道的经济调查及设计事项;十、省有民有铁道财务的监督事项;十一、其他一切铁道财务事项;十二、国道财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 一、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二、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三、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四、铁道改良、扩充、建设的筹款;五、铁道账目单据款项的稽核;六、铁道会计及统计事项;七、铁道财产的处理事项;八、铁道土地的收买处分事项;九、铁道的经济调查及设计事项;十、省有民有铁道财务的监督事项;十一、其他一切铁道财务事项;十二、国道财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中间地域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治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唐代京兆、河南、太原三府的合称。唐于京都置牧,以为京府正官,设别驾或长史为其佐官。但充任京都之牧者,均为未出閤的皇子,而政事由别驾(贞观末改为长史)主持,职小任大,名实相乖。至玄宗时改长史为尹,始能以
官署名。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各设厅事,各置使一人,以宦官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与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
官署名。清朝内阁及吏部、礼部、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收发、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设满汉侍读学士、侍读、中书
官名,汉置,掌守护关口,稽察行人车马,收敛关税。《后汉书·光武帝纪》:(十九年)复置函谷关都尉。注:“九年省,今复置。”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员外郎。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员外郎置。参见“宗人府副理事官”。官名。清太宗崇德三年(
官署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改内衣库置,监官二员,以内侍三班充,掌收藏皇帝服御,诸驾头服御伞扇之各物,凡御殿、大礼前一日,以乘舆、衮冕、镇圭、袍服待进御,事毕复还内库。又有典一员、掌库十员,
官名。唐末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三司使奏罢之。
官制用语。宋朝宗室外戚、内外臣僚依不同品级加封其母、妻邑号,如国太夫人、郡太夫人、郡夫人、郡太君、郡君之类,称为叙封。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副达喇嘛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设十七人。蒙古各庙徒众在五百人以下者亦得设一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