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六人,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分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书,赴任文凭,稽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康熊五年(1666)改称“掌印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六人,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分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书,赴任文凭,稽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康熊五年(1666)改称“掌印给事中”。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定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始设。天王一度特任,为会试、乡试主考官。天试、东试、北试、翼试及各省乡试均设正、副一人。翼王出走后,仅存天试。天历己未玖年(1859),干王改革科举,改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从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勋官第十阶,秩从五品。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于北京行部下置。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刑曹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一人。其余五曹分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后户曹增主事三人。十八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稍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稍伯下大夫、小稍伯上士、小稍伯中士以佐其职,领稍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
官府文书名。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若主管官府无印纸,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公据,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称为背批。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乡贯,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捷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汉朝州郡职司教育的学官。亦称郡文学掾,省称文学。东汉末,王国、丞相府亦置。西晋郡国皆置。十六国前赵石勒立太学亦置。官名,汉朝郡国设此官,也称郡文学掾,简称文学,如有主事,则称文学主事掾。主管学校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军官。统领龙军。
官名。南朝梁、陈置,员二人。梁流外三品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