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盐使
元明时都转运盐使的简称,参见“都转运盐使司”。
元明时都转运盐使的简称,参见“都转运盐使司”。
汉朝宫名,哀帝祖母皇太太后居之,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见《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参见“永信少府”条。
东宫武官名。北周置,见“左右司卫上大夫、中大夫”。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直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掌撰拟、改废、解释法律法令,复核各部所拟法律命令案,编纂法规等法制事宜。置院使一人,副使一人,参议四人,参事、佥事、录事若干人。官署名。清宣统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五千零二十九人,将作监置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为短期上番的工匠。
即“六部监门”。
见“笺”。
常设之官职。又指官职禄位。《左传·文公六年》: “委之常秩。”
宰相僚属的尊称。《汉书·翟方进传》“今丞相宣请遣掾吏,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悖逆顺之理。”颜师古注:“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属官,而位为士也。”1、言其为官,而位为士。《公羊传·隐公元
县自治机关。清末标榜地方自治,于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颁布《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民国初年沿设,而制度略有改变,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相当于县议会。其议决事项如下:一、县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