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见“御前军器所”。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有丞。职掌木材,以供东园大匠修造宫殿用。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木工令。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掌建造宫室的大材,供东园大匠用。武帝太初元年改东园主章曰木工。见《
官名。北魏置。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有时以给事中、宣威将军等领之。原为比视官,有罪不得除刑,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得依中正例当刑。南朝齐亦置,职掌同。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从六品上。隋初
九卿官署合称。《晋书·荀勖传》:“私谓九寺可并于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初为列卿主管的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泛称。北魏、北齐以来,始专指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设寺卿、少卿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太医院。设于成宗大德九年(1305),掌皇帝巡幸时医药治疗。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子闻之,使杨豚尹宜告子庚”。
官署名。明初于各省置,掌一方军政。洪武八年(1375)俱改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后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另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后定均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何敬容传》:“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