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谳处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州市令的属员。唐制上、中、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无品,属于外职掌,佐市令分行检察。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印造交钞库改置。秩正七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官署名。元置,属户部。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于燕京交钞提举司下置印造局,
官署名。设于世祖中统二年(1261),掌旭烈兀位下民匠七千余户。至元十二年(1275)归还朝廷,隶中书省兵部。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副总管二员。官署名。元代有打捕户,专门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舍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舍局。参见“尚舍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舍局为奉扆局,尚舍局奉御为奉扆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各一员,正四品,掌领亲信禁兵,侍卫皇帝左右。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长官,设一人,正五品。详见“上林苑监左监正”条。
官名。三国吴置。《晋书·孝友传》:“(夏方) 吴时拜仁义都尉,累迁五官中郎将。”官名,三国吴置,掌兵武之事,夏方曾任此职,后升为五官中郎将。见《晋书·孝友传》。
官署名。清朝吏部文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开写赴任文凭之事。设有经承等吏员办事。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理道府以下各官赴任文凭,颁发土司号纸。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
官名。隋朝诸州掌祆教事务官,雍州视从七品,诸州二百户以上所置视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