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长官:金为司天台的副长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之下。详见“司天台”。
将帅。《诗经·小雅·渐渐之石》:“武人东征,不皇朝矣。”笺:“武人,谓将率也。”率,通帅。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酱醋作料。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前所用围屏、摆设器具之事。明初设之,乃总管内府之称。洪武十七年(1384)复设,专办御用器具,设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北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指挥、副指挥、吏目各设一人,
即“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皇太妃宫帐侍应之事。由著帐户充其杂役。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清置,为御膳房长官,掌供御膳羞、各宫馔品,及各处贡献、节令宴席等。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