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戎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亦称“护西戎校尉”,五品。西晋初治长治,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多以征西、镇西等将军领之,并兼雍州刺史。四品。东晋后改治汉中,有时兼梁州刺史。南朝宋四品。梁置于北凉、南秦州,立府,有长史,司马、主簿、牙门等僚属,陈拟六品,比秩千石。北魏设于敦煌、仇池等镇。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三品。
官名,也称护西戎校尉,三国魏置,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征伐。其后,晋和南北朝多沿置,且多兼任雍州刺史或梁州刺史。
官名。三国魏置,亦称“护西戎校尉”,五品。西晋初治长治,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多以征西、镇西等将军领之,并兼雍州刺史。四品。东晋后改治汉中,有时兼梁州刺史。南朝宋四品。梁置于北凉、南秦州,立府,有长史,司马、主簿、牙门等僚属,陈拟六品,比秩千石。北魏设于敦煌、仇池等镇。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三品。
官名,也称护西戎校尉,三国魏置,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征伐。其后,晋和南北朝多沿置,且多兼任雍州刺史或梁州刺史。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置,有“采蓺房主”、“南房主”等,参见有关各条。
①代理(某官),也称摄理。②官名。明朝置于北部边远地区,如辽东、宣府(今宣化)、大同、延绥等处巡抚多兼赞理军务衔。明末崇祯(1648—1644)时所置巡抚兼此衔者,则无边地、内地之分。官名。隋置,即“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 “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制造火药。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爵名。①汉朝置,即食邑为县之列侯。汉制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三国魏置为第七等爵,位男下、乡侯上。晋朝定位在开国县男下,三品。南朝宋因之。北齐设散县侯,位低于开国县侯,高于开国县伯,三品。②南北朝、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军事机关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南京卫戍总督府,统辖南京的卫戍勤务。国民党政府建都南京,亦于南京置卫戍总司令部。抗战时期在陪都重庆也曾设卫戍总司令部,其组织规模相当于战区长官部。参见“战区司令长官”。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唐制,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未常参官为京官。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熟洗皮张并制作镫、宝盖、缨络等物。设司匠、领催六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七人。
官名。隋文帝置都官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都官员外郎”,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