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带观文殿大学士至直秘阁等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添支钱。徽宗大观(1107-1110)中,改称贴职钱。自学士至直阁,内外皆给。观文殿大学士百千,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八十千,端明殿学士
同“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参见该条。
官名。北魏置,多省称为大行台仆射。为大行台次官,佐大行台尚书令掌管大行台事务。《北齐书·赵郡王琛传》: “高祖将谋内讨,以晋阳根本,召琛留掌后事,以为并、肆、汾大行台仆射(时高欢为大行台),领六州九酋
宋朝宰相别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宰相带集贤殿大学士者,称集贤相。北宋以宰相兼集贤殿大学土者,俗称集贤相。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三人,长子二人。掌佐长史理府事,均以世职领之。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簿厅设。明朝一人,从八品,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清朝满、汉各一人,掌章奏文移之事。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火药。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指加授金章紫绶的将军,位在假银章青绶的光禄大夫之上。
官名。西晋改客馆令置,为典客署长官,隶大鸿胪。南朝复改名客馆令。梁、陈称典客馆令。北齐复置,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隋初置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藩令。唐朝复旧,置一员,从七品下。宋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