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设详稳。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设详稳。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中书舍人。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
官名。南北朝置,是戍的副主将,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唐朝唯上戍设此职,中、下戍不设。北齐定为从八品。北周为二命,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
官名。“司户参军事”省称。官名。唐代县有司户,掌户口帐籍等事。唐制:在县为司户,在州为司户参军,在府为户曹参军。见《通典·职官十五·总论郡佐》。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官署名。北齐置,分掌四中关津,属护军府。四府各置中郎将一人,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统府录事各一人;又有统府直兵及功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等参军事各一人,法、田、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又领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巷伯中士佐官,正一命。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之一。顺治(1644—1661)初置。掌金银、缎匹、颜料诸物之藏贮支销。设满洲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司库六人,管理库务。十三年分建三库,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