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讼斋
宋朝学校斋名。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者,即入此斋反省。徽宗崇宁元年(1102)罢,其“不率教”者转入辟雍。辟雍废后复置。州学亦置,上书获罪士人与三舍生讥讽时政者,遣回原籍,于此斋听读。南宋时,诸王宫学亦设,凡犯罪未至拘管的宗室于此斋“循省”。
宋朝学校斋名。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者,即入此斋反省。徽宗崇宁元年(1102)罢,其“不率教”者转入辟雍。辟雍废后复置。州学亦置,上书获罪士人与三舍生讥讽时政者,遣回原籍,于此斋听读。南宋时,诸王宫学亦设,凡犯罪未至拘管的宗室于此斋“循省”。
①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方法之一。由皇帝钦派称差,由各衙门堂官及各省督抚等所派称委。凡学政等限年期满更换之差,均请旨简派,各衙门所属无额缺官员,均由本堂官派委。② “差委侍卫章京”之简称。
官名。清初于四川改土归流地区所设之官。掌管各番寨。由地方官委任。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各番寨均责成乡约、甲长稽查,仍听抚夷掌堡管束。
北齐太子备身都将、太子备身别将、太子备身统军、太子备身军主、太子备身幢主的合称。属太子左、右卫坊,由太子备身正、副都督统领,负责东宫侍卫。从八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巡辑牢狱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名。西周设置,《散盘》铭文有䌁史(《三代》一七·二○·二——三二·一),似为诸侯之史。郭沫若《释》一文说:文献上的“书契、质剂、要会,均券书之异名。厥左执,即厥左执券。”䌁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亲卫府及亲府卫士。详见“亲卫”。
官名。宋初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掌三司户部之事。太宗端拱元年 (988)罢,淳化三年(992) 复置,后又罢。至道元年 (995) 又置,真宗即位,三部副使皆迁官,遂罢。咸平六年 (1003) 再置
农谒者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九年(510)置,属司农卿。掌监督劝勉地方农事,位流外七班。
对少师、少傅、少保之统称。以其位太师、太傅、太保之后,乃次辅之任,故名。
官名。① 即“太中大夫”。②金、元、明文散官名。金、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明为第十六阶。金从四品上; 元从三品,宣授; 明从三品,加授。官名,即太中大夫,“大”通“太”。秦始置,汉、魏沿置,掌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