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良医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翰林医官使置,后定为正七品。
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还有翰林良医、翰林医正、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皆为内侍医官,承诏视病。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翰林医官使置,后定为正七品。
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还有翰林良医、翰林医正、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皆为内侍医官,承诏视病。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隋炀帝三年,在尚书都省置左司郎、右司郎,从五品,掌都省之职,总理尚书事。见《通典·职官四·仆射·左右司郎中》。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为王后的侍从。北周依《周礼》置内小臣奄中士,正二命,内小臣奄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北魏、北齐所设诸行台最高长官,总领所辖地区军政、民政。隋朝为行台省长官,视正二品,置一员。唐高祖武德(618—626)初,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从二品,掌管内军民,总判省事,武德五年、九年先后
① 尚书省各部中较次要的部门。唐、宋尚书省六部各辖四司,与本部名相同的司称本司,其余三司皆称子司。②宋朝三司等官署下属的分支机构通称。如三部勾院、理欠司等皆称三司子司,转运司有时也称三司子司。见 “头
即“必阇赤”。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
村公所的主持人。北洋政府时期山西、云南两省设置。见“村公所”。
官署名。清朝江苏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1731)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俱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官署名,清朝江苏省的铸钱机关,掌铸铜钱。见《清会典事例·户部·钱法》。
比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三官之合称,汉置,指少府的属官考工室、右工室、东园匠,掌制器物。《汉书·贡禹传》:“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注:“师古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