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粮通判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战国置。掌周王室酒政。《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四五图·1银俑刻铭:“右受”,“中府,右酒”。
传说夏、商每一卿官有三位大夫相佐,合称三大夫。《尚书大传》: “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
官名。元代设此官。见“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置,指天部、地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皆由诸公担任,下设三属官,处理国家日常政务,权位甚重。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罢其官。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官名。战国时中山国设置,裘锡奎《啬夫初探》说,近年来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对平山县中山王墓进行发掘,出土的铜器铭文中有冶匀啬夫之名,“似是以冶铸为专职的官吏。”(见《云梦秦简研究》,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
官名。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二员,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
1、官名,周朝为六卿之一,掌土地、工程建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之分,用于百事。”师古注曰:“冢宰掌邦治,司
见“平准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司长官,员一人,掌城郭宫室之制,及诸器物度量。下设小匠师下大夫、小匠师上士以佐其职,领内匠上士、外匠上士、司量中士、司准中士、司度中士、掌材上士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