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法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隆祥使司,掌大承天护圣寺钱银出纳,设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北武库署次官,南朝梁、陈置,员二人。梁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
医官名。亦称“殿中医”。晋朝置。掌内宫医药,与太医有别。《晋书· 贾充传》: “帝遣侍臣谕旨问疾,殿中太医致汤药。”有校尉、都尉等职衔。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二、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三、工人教育事项;四、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五、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六、工人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郡公下,一品。南北朝沿置。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置为九等封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
① 宋朝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郎中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佐理户部左曹之事。
官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从事中郎之一,与录事中郎、度支中郎分掌僚属诸曹事。官名。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三兵中郎,掌中兵、外兵、骑兵之事。
官署名。即太子家令寺。官署名。为太子官署,设家令一人,从四品上。掌饮膳仓储,总食官、典仓、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则乘軺车为导;祭祀、宾客则供酒食;赐予,则奉金玉、货币。凡床几、茵席、器物,非取于将作、
官名。宋置,见拨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