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名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书写文书。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书写文书。
蒙古语,即“投下”。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掌驿车事务。
官名。楚设此官。一说即司马;一说掌接待宾客。《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王之入蜀,信亡楚归汉,未得知名,为连敖。”注:“《集解》徐广曰:典客也。《索隐》李奇云:楚官也。张晏云:司马也。”《汉书·功臣表·
官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判官”。户部使司官员,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并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复置。嘉靖(15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驾部司”。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陈置为五武将军之一,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北魏亦置,但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职员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收纳郊野的锄粟屋粟闲粟,贮藏以备用。《周礼·地官》:“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徙八十人”,”掌聚野之锄粟、屋粟、闲粟而用之。以质剂致民
秦汉士兵名。见“正卒”。
官名。北魏都洛阳时置,为河南郡次官,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职员令定为六品下。亦称“河南尹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