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神机营

神机营

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一。永乐二十二年(1424)置。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设提督内臣一、武臣二、掌号头官二。下设中军,左、右哨,左、右掖等五军,分别由管哨、掖官等统之。② 清朝八旗禁卫部队。咸丰十一年(1861)建,选前锋、护军、步军、火器、健锐诸营精捷者组成。掌皇城及三海墙外守卫,并担任皇帝扈从警卫。置掌印管理大臣一人,管理大臣无员额,共掌营之政务。下设总理全营事务翼长三人,督理队伍。以下有马、步队二十五营,分别由专操管带及帮操等官掌各营训练事。总营内部设有文案、营务、印务、粮饷、核对、稿案六处及军火局、军器库、枪炮厂、机器局共十个机构,分别设翼长、管带等员,分司各职。


(1) 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明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置,使用火器,皇帝亲征时得随驾出征。分中军、左右掖、左右哨,称为五军,每军(掖、哨)有坐营内臣一人、武臣一人,下属四司各有监枪内臣一人,把司官一人,把总二人,掌操练京卫官军火器使用。附设机构有五千营。明代后期神机营的组织有所变动。分为战兵三个营、车兵三个营、城守四个营,其设官情况如下:战兵一营,左副将一;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车兵三营,游击将军一;车兵四营,佐击将军一;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战兵六营,左副将军一;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城守八营,佐击将军一;城守九营,佐击将军一、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备兵坐营官一,大号头官一。以上由兵部派充。监枪号头官一,中军官十一,千总二十,选锋把总六,把总一百二十八人。以上俱由本营派充。(2) 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置,掌紫禁城及三海墙外的守卫,皇帝出巡时扈从警卫。其官兵从八骑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火器营、健锐营等军营挑选、是旗营中最精锐的军队。共有马、步二十五营,分为左翼、右翼及中营,官兵员额共一万四千余。设掌印管理大臣一人,管理大臣一人,均由王公大臣、都统、副都统简任;其下有翼长三人,总理全营事务,以下有专操管带二十四人,帮操二十五人,营总四十一人,令官十七人,掌分辖各营训练之事。神机营内部,分设文案、营务、印务、核对、稿案六处及军火局、军器库、枪炮厂、机器局等机构。其设官与职掌如下:总理文案处,主官有翼长二人,掌神机营章奏及文移事务。总理营务处,主官有翼长二人,掌全营马步各队操练事务。印务处,主官有委员二人,掌监守印信。粮饷处,主官有翼长一人,掌官兵粮饷及款项出纳事务。核对处,主官有翼长一人,掌稽核出纳款项。稿案处,主官有翼长一人,掌收受文移及保管档案。军火局,主官有管带一人,掌制造军火器械。军器库,主官有管带二人,掌收发军火器械,枪炮厂,主官有总办二人,掌演练枪炮,测量算学。机器局,主官有总办三人,掌制造枪支,火箭铅丸、火药等事务。同治年间两翼技艺队开始练习洋枪洋炮,称“威远队”。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奏准变通队伍,改马步队为“威霆制胜队”。

猜你喜欢

  • 承宣使

    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节度观察留后置,正四品,为武臣寄禄阶官。辽朝置左、右承宣使,为内侍省属官。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改节度观察留后为承宣使,位在节度使之次,无定员,无职任,仅备武官迁移。

  • 实业庶务科

    官署名。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 候补道

    清制,道员为捐官条例中所规定的最高一级,而道员实缺有限,捐纳道员的一般无实缺可补,仅能得到差委,这种被差委的道员称为候补道。候补道员的称谓。清制,道员为捐纳制度中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热中仕宦的人多报

  • 随习领事

    外交官名。见“驻外领事馆”。

  • 案剧

    汉朝推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指能胜任繁重任务(职事)的官吏。《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邓禹府。举能案剧,除侍御史。”

  • 学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 定蛮长

    官名。南朝宋为进攻北魏而特设,庞季明曾任此职。见《宋书·柳元景传》。

  • 行营都部署

    官名。宋朝初年,每大军出征则置为统帅,下设副都部署、都监、钤辖等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都总管。武官名。五代后梁时为行营都统的佐官(见“行营都统”条),后唐时亦置,则为总掌行营事务之官。《资治通

  • 鸤鸠氏

    官名。少皞时置,即司空,主平水土。《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鸤鸠氏,司空也。”注:“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鸤鸠鸟,即布谷鸟。少皞部落氏族

  • 金部尚书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魏书·毛修之传》:毛法仁“高宗初,为金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