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国语·晋语四》: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
即“延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金朝教坊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八阶,秩从五品中。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中,称云和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膳部司”。
吐蕃最高总兵次官。辽朝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副贰,以亲王充任。
官署名。元中统初,世祖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始置翰林学士院。四年(公元1267年),改为翰林兼国史院。二十年(公元1283年)与集贤院合并,称翰林国史集贤院;二十二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皇帝妾侍称号。清康熙(1662—1722)以后,定后宫名位,在皇后之下列七个等级,皇贵妃列其首,在内宫之名位次于皇后。册封时赐金册金宝,出入用仪仗,使用宫女八人。内命妇名。明始置,为皇帝之妾。宪宗封万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委任官低于特任、简任与荐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如各部科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