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调查局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内外蒙古等地开垦、畜牧、商务、军队、台务、界务等调查事宜。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并翻译官等。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内外蒙古等地开垦、畜牧、商务、军队、台务、界务等调查事宜。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并翻译官等。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皇太妃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金制于盂津渡置讥察、副讥察各一人,秩正八品与正九品,掌讥察奸伪。南迁后置讥察使,秩从七品;副使,秩正八品。陕西置于秦州,河南置于唐、邓、息、寿、泗五州。又置提举讥察使与副使,秩正五品与从五品;沿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始行于明永乐(1403—1424)中。凡举人入监,给予教谕之俸。可入监读书,亦可回籍读书。出授教职。清光绪十一年(1885)许各省举人入监,与贡监、
见“军使”。
官署名。见“宫门局”。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
官名。刘邦为汉王时所设。《汉书·功臣表》记齐受曾任此职。颜师古注:“主汉王之家车,非军国所用。”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掌稽商上事务。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日商上。前藏设三人,为四品官。隶于噶伦。遇有缺出,以叶尔仓巴、协尔帮、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官名。西藏地方在清朝时设有此官,与商卓特巴共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金置,正六品上,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