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瑙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由大都等处玛瑙局改立,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置提举、同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由大都等处玛瑙局改立,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置提举、同提举各一员。
宋至清末,称一州之长为州官。梁代也称州长官的属官为州官。《梁书·吕僧珍传》:“僧珍在任,平心率下,不私亲戚。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乃弃业欲求州官。”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 (1654) 设。掌麾氅、旌节、纛帜及仗马。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旌节、幡幢二司。
即“博尔赤”。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在武置中地位较高,并可为文职清官兼领。《梁书·世祖徐妃传》:“父绲,侍中、信武将军。”武帝官名。金代武散官有信武将军,从五品上;元代武散官从四品称信武将军;明
州医学教职。唐制于州医学置助教,佐医学博士教授医学生,秩未入流。
官名。战国秦置。掌管车辆。《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母(无)爵者,及卜、 史、 司御、 寺、 府, 䊪(糲)米一斗, 有采(菜)羹,盐廿二分升二。”
官僚属吏。《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郑玄注: “官属,谓六官其属各六十。”属吏、下属官吏。《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注:“官属,谓六官其属。
①官名。“行人”省称,即通使诸侯者。②官制用语。指官缺未补,暂由他官兼摄其事。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魏晋南北
散阶称号。清朝置,初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五十一年,与八旗正七品统一定为武信骑尉。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皇帝用药。置提督太监正、副二人;近侍、医官无定员。与太医院相辅。凡皇帝有疾,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罐口以“御药谨封”缄记。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皇帝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