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官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长官。天赞元年(922),太祖以迭剌部强大难治,分为北、南二院,以耶律绾思为南院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南院大王”。官名。辽置,为南大王院的长官。见“南大王
官名。宋朝改内酒坊副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军皆设神霄宫,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重和元年(1118),诸路各置提举,以转运使兼任,选通判为同提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内侍阶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秩正七品上。官名。金代内侍官,正七品上,称通掖郎。见《金史·百官一》。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及土默特部。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辖十二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改厅为县,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一部七旗)、乌兰察布盟(四部六旗)及土默特部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
即“江南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详见“步军统领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