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行尚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燕京行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简称燕京行省。太祖十年(1215),改金中都为燕京,设燕京行尚书省,契丹人石抹明安父子先后任行省长官,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掌管燕京事务。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于燕京,总管中原政刑财赋,为燕京行省最高长官,兼任燕京留守(亦称留后长官)。断事官下设必阇赤为之副,汉人习用“行六部事”、“行六部侍郎”、“左右司郎中”等官称称呼必阇赤。行省自开幕府,选辟属吏,谓之“参佐”。忽必烈即位后(1260),改为燕京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燕京行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简称燕京行省。太祖十年(1215),改金中都为燕京,设燕京行尚书省,契丹人石抹明安父子先后任行省长官,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掌管燕京事务。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于燕京,总管中原政刑财赋,为燕京行省最高长官,兼任燕京留守(亦称留后长官)。断事官下设必阇赤为之副,汉人习用“行六部事”、“行六部侍郎”、“左右司郎中”等官称称呼必阇赤。行省自开幕府,选辟属吏,谓之“参佐”。忽必烈即位后(1260),改为燕京行中书省。
即“举状”。
官署名。清朝户部三库之一,位于西安门内旧甲字库址。顺治十三年(1656)分后库置。负责藏贮各省解到茶、蜡、香料、颜料及铜、铁、木料等项物品,以备支用。初由户部理事官管理,康熙二十五年(1686)设掌印
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审判参议机构。唐置,《新唐书·刑法志》说:“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遂罢废。
官名。南朝梁置,为四绥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拟四平将军; 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仍拟四平将军。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收发文书。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麾氅、旌节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至五年的官制改革。宋初建官沿袭五代,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中书省、门下省列于皇城之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
官名,汉置。从官史为从官从史的合称。从官指帝王的侍从官;从史为官府的从吏,不掌曹事,只跟随府主长官备顾问应对,或差遣。《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曹)节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共矫诏以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初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下设典簿一人,正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