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
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设于各路,如晋宁路织染提举司,冀宁路织染提举司,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有的称为“局”,如思州织染局,东圣州织染局;有的局以创始人为名,如中山刘元帅局,深州赵良局。分别掌管各地织染事务
官名。北齐、隋与唐初置,属司农寺,参见该条。
官名。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见“开封左司录事”。
妃嫔号。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聪)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刘)殷二女为左、右贵嫔,位在昭仪上。”
官名。东魏、北齐置,主管僧务。《北齐书·杜弼传》: “勑弼升师子座, 当众敷演。 昭玄都僧达及僧道顺并缁林之英,问难锋至,往复数十番,莫有能屈。”一说即昭玄寺大统的别称。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置,乾化二年 (912) 废。
官名。元朝始置,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牒;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银牒。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刑名。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佐尚书管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